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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1.第121章 121敢死队!冲锋!


第121章  121.敢死队!冲锋!

    但只要慕容尊还在,马鹿大旗没有倒下!

    他们就算是踩着战友的尸体,也会像丧尸一样冲上来。

    江尘看着李世民,沉声道:“你应该很清楚,一个为了生存而战斗的人是什么样子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的战斗经验虽然没有你丰富,但我并不傻!”

    “我去的话,或许还有一丝机会。”

    “其他人去,一点机会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说完这句话,江尘也不管其他人,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了望塔上。

    众人都红了眼睛。

    程处嗣,秦怀道都是猛点头,这混账刺史,还真是负责任。

    唯一能配上他们长乐公主的人,怕是只有这个江尘了。

    李世民回头看了一眼,三个方向,前去堵路的士兵都走完了。

    接下来,就是对方进攻的时候了。

    以他的经验,很容易就能判断出,接下来,大概会有九万多人攻城。

    九万人,都是不怕死的。

    至于慕容尊这个指挥官,肯定不会跟着他们一起冲上来。

    他就是打着旗号,坐收渔翁之利。

    所谓死士,就是要趁着敌人冲过来的时候,一起冲上去。

    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,那就是逆流而上。

    要冲破这九万人的封锁,杀到慕容尊眼前!

    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,九死一生都能够做到这一点,已经是万幸。

    但这是唯一能让他们失去斗志的办法。

    “快!”

    “打开城门,准备美酒,为即将出征的勇士助威!”

    李世民一声令下,所有的士兵都让开了一条道路。

    两个推车,一个装着酒坛,一个装着陶碗。

    在李世民的注视下,所有人都举起了自己的酒杯。

    李世民自己都不相信这是自己下达的命令。

    他与程咬金的关系如此之好,程咬金在军中偷喝闷酒,也会被他打的屁|股开花。

    身为军中之人,这是他一生之中,所发出的最为荒谬的命令。

    江尘看了一眼,这可能是他一生中喝过的最后一杯酒了。

    想起今年的穿越,懒散的一年,从未有过如此的勤快。

    也许,他每天都能得到最好的食物和最好的待遇,混吃等死就好。

    但人的一生,也终究会有一场战斗吧!

    “诸位将军,拜托了!”

    李世民举起了手中的酒杯,他以最高统帅,也以一国之君的身份,对着众人连连道谢。

    咕噜噜!

    痛快!

    “这一碗酒,才是最痛快的。”

    “阵前饮酒,还是头一回啊。“

    “爽!”

    吨吨吨!

    一杯酒下肚,就听见一阵洪亮的声音,响彻云霄。

    两千五百步的距离!

    鲜卑人的步兵和步兵也在不断的冲锋着。

    毫无章法可言。

    城墙的长度,决定了它们的分布。

    他们大吼一声,举起了手中的刀,举起了手中的长枪,冲了过来。

    九万人一起狂奔,卷起了漫天的尘土。

    果不其然,慕容尊正坐在旗杆下,看着这一幕。

    在他的周围,是一群身穿铠甲的守卫。

    人数大概在三千左右,如同鲜卑人的玄甲军,当然也是装备等级降低了的三千玄甲军。

    李世民咬牙切齿,他不知道该怎么下达这样的命令。

    想要击杀慕容尊,就必须击败这三千精锐。

    李世民遥望着远处,一脸期盼的说道:“李靖,你要快点,在快一点啊!”

    这个念头一出,他的眉头就拧了起来,眼底闪过一抹杀意。

    他挥舞着手中的黑色令旗,喝道:“敢死队,进攻!”

    噼里啪啦!

    千骑中最年长的一位穿着蓝色披风的将领,猛地将手中的酒碗往地上一拍,同时将之前插|入地面的黑铁长枪拔了出来。

    唏律律!

    战马一声长嘶,一马当先的冲锋出去。

    随后,十名黑袍校尉紧随其后。

    士兵们也纷纷跟上,组成了一个小小的箭头形状。

    如果说鲜卑人是一股洪流,那么这支军队就是一支逆流而上的孤舟。

    驾!

    江尘策马而行,紧随其后。

    只见一名穿着白色长袍,手中握着一杆银色长枪,腰悬长剑,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。

    穿插于队伍中间。

    他不会和敌人正面交锋!

    谁也不想在冲破这股洪流的之前,就让江尘和敌人正面交锋。

    因为这就意味着,他们已经全军覆没了。

    李世民冷静了下来,他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。

    身为此时,江尘已经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责任。

    而自己作为一国之君,一国之将,暂代统帅,也该做他该做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他看着那九万大军,驳杂阵型,分散在战场上。

    他取出一面蓝色令旗,挥舞起来说道:“三弓强弩,全力发射!”

    啪啪啪!

    木质的机簧声,从城楼上传来,都被调到了最高高度。

    整个城墙上,一百把三弓强弩,一同发射!

    嗡——

    五百根箭矢,每一根都是原本攻城弩的三分之一的长度!射向了天边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辰时末,巳时始!

    太阳已经从东方升起,照耀着这片战场。

    五百根箭矢,每一根都是攻城弩的三分之一长度,相当于普通箭矢的两倍,射出的高度,超过了普通箭矢的两倍。

    弧线越大,落下的距离就越远。

    三弓强弩,全力一击,最远可以射出一千米的距离。

    利用了迫击原理,斜上45度角社畜,那么最终的攻击距离就会达到一千二百步。

    五支箭矢同时射出,威力虽然被削弱了五倍,但五支箭加在一起,也相当于一根强弩箭的重量。

    所以,当他们以四十五度角的角度射击时,他们的射击位置落点,也就是距离城墙一千二百步的样子。

    李世民看了一眼前方,鲜卑人的军队,距离试射箭矢只有三百步的距离。

    这意味着,他们已经距离城墙冲出了1500步的距离。

    而自己的敢死队,也已经冲出了八百多步。

    双发距离,七百步。

    他们对冲着,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。

    对方的头派兵也是骑兵,敢死队也是骑兵,那么他们的行进速度应该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双方之间的距离,只有三百五十步了。

    不难推算,这些人,都会在距离城墙以前一百五十步的距离遭遇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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